您的位置:首 页 > 服务项目 > 核销退税

核销退税

企业出口货物后,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准时收汇,并以出口收税核销单为主线索向注册地外汇局提供必需的单证和按照必需的程序进行出口收汇核销。

介绍

企业出口货物后,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准时收汇,并以出口收汇核销单为主线索向注册地外汇局提供必需的单证和按照必需的程序进行出口收汇核销.核销后,企业凭外汇局出具的:出口收汇核销退税联"向税务局办理出口退税,享受出口优惠政策。
条件

可以退(免)税的货物所应具备的五个条件:

第一,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第二,必须是已经报关离境的货物;

第三,必须财务上已作销售处理的货物;

第四,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

第五,必须是一般纳税人的企业。
退税流程

核销和退税申报所需资料

收汇核销所需资料:

1, 核销单

2, 报关单(出口收汇专用联),前提已以电子口岸交单

3, 银行结汇水单

4, 出口收汇核销表(一式两份)

退税申报所需资料:

1, 核销单(退税专用联)

2, 报关单(退税专用联),前提是在电子口岸下的出口退税子栏目下已交单

3, 进项发票(已认证)

4, 出口合同

以上四种资料把报关单顺序,外加封皮封底装订

另外所需三表一盘:

1, 出口退税汇总表(一份)

2, 出口退税出口明细表(三份)

3, 出口退税进货明细表(三份)

4, 转为正式申报后生成的资料导入U盘

导航栏目

联系我们

联系人:陈先生

手机:18245311181

电话:020- 86488181

邮箱:a81.kargo@bk.ru

  QQ:815144388@qq.com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西湾路149号财富公馆B2座2413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关闭
二维码